从两宗非洲拖欠案看新兴市场的出口风险防范
全球经济危机来势凶猛,陆续席卷美国、欧洲、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场,波及到各国的实体经济。面对国际金融市场大幅萎缩,海外企业进口需求不断减少、欧美市场衰退等诸多不利情况,国内出口企业开始转换思路,开拓南美、非洲等新兴市场,试图通过新兴市场的增长来弥补发达市场的下降,借助市场多元化减小金融危机的影响。然而由于新兴国家大部分地区政局不稳、经济落后,加之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信用环境普遍偏差,导致出口风险也大大增加。本文以两则真实发生的非洲拖欠案为例,通过对案件处理过程的介绍总结经验得失,以期对国内企业出口非洲等新兴国家时的风险防范有所启示。
案情介绍
案例一:
国内出口企业A公司于2009年8月10日向尼日利亚买家B公司出运1票货物,发票金额26万美元,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为LC30天,开证行为尼日利亚H银行。开证行于2009年8月24日签收单据后未提出不符点,也一直未付款。A公司通过其通知行向尼日利亚H银行多次交涉未果,由于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A公司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通报了可能损失并委托代为进行海外追讨。
中国信保介入调查,根据UCP600规定,开证行在收到单据翌日起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必须对单据进行审核。开证行签收单据审核后并未提出不符点,但却迟迟不履行付款义务。后经国内通知行发报文催款,开证行却表示要待买家将款项存入开证行后方能付款。由于开证行拒绝按照信用证流程承担付款责任,拖欠货款近两个月,中国信保立即委托尼日利亚当地合作律师代为处理。
由于尼日利亚法律体系不完善,政府操作不够透明,有时可能与部分当地企业勾结,导致我国企业出口尼日利亚风险大大增加,出险后收回欠款的难度也显著加大。海外合作律师在尼日利亚当地与政府保持着良好关系,对于当地债务人的特点了如指掌,所以在遇到类似案件时,都能灵活解决。关于本案,律师指出,尼日利亚确实有部分银行与企业串通而拖欠货款,即使信用证方式付款也存在一定风险。由于律师在尼日利亚与央行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在接到本案后,律师及时与尼日利亚央行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并向央行发送了询问函。由于开证行对单据进行了审核,并在合理时间内未提出不符点,无论B公司是否向开证行付款,开证行在信用证到期后都有义务按时付款。央行在了解此事后,立即强制开证行进行付款。最后,通过近半个月的沟通,开证行终于向A公司支付了全部货款,本案在律师的协助下顺利解决。
案例二:
国内出口企业C公司于2009年5月22日向安哥拉买方D公司出运了两票货物(汽车),涉及发票金额180余万美元,支付方式为OA 90天。D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50%的预付款,提货后未按时支付余款,虽经C公司多番催讨陆续支付部分欠款,但仍拖欠76万美元。在多方追讨无果的情况下,C公司将本案委托中国信保代为进行海外追收。
在追收人员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多种方式向买家发出催讨函并要求其对欠款事宜作出合理解释后,买家立即回复,提出由于受国际经济危机及安哥拉央行外汇管制等因素影响而拖欠C公司货款。为进一步核实案件情况,追收人员对本案材料进行了仔细审理和分析,经调查确认安哥拉当地政府确实在一段时间内加强了外汇管制。考虑到买家拖欠原因基本属实且有一定偿付意愿,追收人员据此判断本案有望经过自追迫使买方还款。果然,在追收人员持续施压下,很快获得了买方D公司书面付款承诺,考虑到买方存在实际付款障碍,相应给予了一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间追收人员一直积极跟进本案,关注安哥拉的外汇管制情况,及时向买方施加压力。最后,在外汇管制放松后,D公司陆续向C公司偿还了本案剩余货款。
分析小结
非洲地区整体经济较为落后,随着近两年的发展,许多国家开始大力加强基础建设、工业建设,与国外贸易日益频繁,对我国企业的车辆、加工制造设备、工业原料等产品需求也随之上升。随着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买方国别除非洲较为发达的埃及、南非等国以外,逐渐向加纳、尼日利亚、安哥拉等欠发达国家扩展。
然而由于非洲许多地区经济较落后、政治欠稳定、法律不完善,使得贸易出险的几率大大增加。不仅风险出现的国家较为分散,风险种类也多种多样,从单纯的商业风险导致的拖欠,到由一定政治因素和买方自身因素所共同引起的拖欠等均有发生。
随着国内出口企业与新兴国家的贸易往来逐渐增多,企业在大规模扩展新兴市场业务的同时,应看到其潜在的风险,做好风险防范;在风险发生后也应及时通过合理有效的方式进行追讨,挽回损失。
案件启示
以上两个案件均是在全球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国内出口企业积极开发新兴市场但却遭遇拖欠的典型。欠款的成功追回不仅为企业挽回了大额损失,也为更多希望开拓非洲等新兴市场的出口企业在风险控制方面提供了几点启示。
1. 充分了解买方信息,合理控制放账期限
我国出口企业与新兴国家贸易,在追求丰富利润的同时,也应防范潜在风险。为了能够最大程度的降低贸易风险,及时收汇,出口企业在大规模开展贸易前应全面了解买方的各种信息,采取不同方式分散风险。如果是大买家或者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季报、年报等公开信息了解买方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现状;如果买方是小企业,可以通过调取资信报告等了解买方现状,必要时可以在贸易中让买方提供一定额度的担保。在国际贸易中,放账是能够有效促进双方合作关系的支付方式,但是由于非洲等新兴国家法律政治和信用环境欠佳,企业在通过放账促进出口的同时,更应合理控制放账期限;同时也可以通过投保信用保险等方式分散风险,以保障在出口后及时收汇、减小损失。
2. 及时关注国家状况,切实保障收汇安全
相对于欧美国家,及时关注买方所在国别风险对于出口新兴国家显然更加必要。只有买方所在国家稳定、和平,才能给出口企业提供有力的收汇保障。非洲多国政局不稳,政府效率一般,有些公职人员与企业勾结串通,导致出现因政治风险或商业与政治风险并存的案件几率增大。像上述案例中开证行拖欠出口企业款项、实行外汇管制以及国家大选导致政治动乱等情况均时有发生,这些都给正常收汇带来了更大风险和困难。因此企业在出口前应充分关注买方所在国家的形势和具体情况,也可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分散风险。由于中国信保拥有强大的全球追偿体系,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在类似风险类似后,能通过有效的手段为出口企业及时追回欠款,减小损失。
3. 结合个案实际情况,灵活选择追收手段
非洲等新兴国家地区由于大部分国家经济不发达、法律不完善,导致出口企业遭遇买家拖欠、拒收甚至破产等不利情况时追讨难度大大增加。如果企业凭借自身力量短时间内仍难以追回欠款,应尽早将案件委托专业机构代为追讨。专业人员会根据买方和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成本、效果及可控性最优的追偿方案,必要情况下要求买方国家当地律师介入处理,综合利用谈判、上门拜访、诉讼及仲裁等多种手段向债务人施压,以获得最佳的追偿效果。